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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三),为进一步解决工伤保险实际问题,更好保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意见(三)请明确工伤救治过程中的医疗违规、远程办公、上下班途中非本人过错的交通事故等五类工伤事故的认定和依据。职工在治疗过程中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医疗违规行为不影响原职业事故或者职业病的认定。如果部门建立了远程办公,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员工确实在工作中受伤远程办公期间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不应受远程办公影响。发生非出行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件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作出“非出行人主要责任”的认定。记者:张小杰、王又玲 海报制作:苗晓阳新华 国内制作
